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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金融创新精准扶贫等名目行骗

冒用金融创新精准扶贫等名目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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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3日从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获悉,当前我国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涉案金额继续下降,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呈现大要案高发、手段花样翻新,认定难度加大等特点。

记者23日从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获悉,当前我国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涉案金额继续下降,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呈现大要案高发、手段花样翻新,认定难度加大等特点。

案件高发多发

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8.5%。2018年1至3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5%和42.3%。

“虽然保持‘双降’态势,但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涉及多个省份乃至全国的重特大案件仍时有发生,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08.23%、36.7%、6.13%;2015年至2017年审结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上升70.1%、76.2%、22.2%。

“目前是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期。‘e租宝’‘泛亚’等跨省份的大案要案不断出现,涉案数额不断攀升。”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审判长陈学勇说。

公安部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8600余起,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件达50起。“非法集资侵害对象涉及各年龄、收入和职业人群,特别是许多低收入人群、农民群众、退休人员参与其中,不少群众把养老钱、救命钱投入集资,几乎血本无归。”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王志广表示。

犯罪手段花样翻新

案件频发的同时,非法集资犯罪手段花样翻新。王志广介绍,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手法欺骗性更强,有的攀附冒用金融创新、精准扶贫、慈善互助等名目,诱骗大量群众;有的授意唆使参与者虚构商品交易获得“消费返利”,妄图快速聚敛公众资金;更有甚者包装造假、隐匿资金、肆意挥霍,沦为赤裸裸的集资诈骗。

杨玉柱表示,当前,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几乎遍布所有行业,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房地产、农业等重点行业案件持续高发。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发案数占总量的30%以上。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加快了非法集资的蔓延速度。陈学勇表示,非法集资线上线下相互结合,大大突破了地域界限,涉案地区快速从东部向中西部扩散,从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蔓延。除江苏、浙江、河南、山东等原有的高发地区外,北京、河北、陕西、重庆、贵州、新疆、云南、安徽等成为新的高发地区。

处置难度加大

手段多样、隐蔽性强,风险传染快,让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置难度加大。

铲除非法集资的社会痼疾意义重大。杨玉柱表示,下一步要加快消化陈案,协同处置好跨省案件;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尽快出台;推动各地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常态化的风险排查机制。

[责任编辑: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