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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拉人头一个管账半年敛财7600余万元

一个拉人头一个管账半年敛财7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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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传销组织以互联网购物商城为幌子,消费返积分高额收益为诱饵,传销层级多达46层,疯狂敛财7600余万元。近日,犯罪嫌疑人卢某、麻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南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传销组织以互联网购物商城为幌子,消费返积分高额收益为诱饵,传销层级多达46层,疯狂敛财7600余万元。近日,犯罪嫌疑人卢某、麻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南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6年10月中旬,卢某等人在浙江省温州市成立一家科技有限公司,在网上建立购物商城,号称售卖蘑菇、铁皮石斛等农产品。还在香港租用服务器。2017年1月,商城正式上线运营,但在经营3个月后撤离温州,来到深圳变更为另一家公司继续经营。短时间内,该商城以消费返积分的形式,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引诱他人投资入会;会员的奖励收益以发展人员数、发展人员投资数额为依据。据统计,该商城传销层级共有46层,包含75663个用户,通过半年的运行,该平台吸收会员转入款共计7600余万元。

案件中,卢某为该传销链条的创建人,搭建不以真实商品交易为目的购物商城,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下线,起策划、操纵传销作用;麻某作为财务负责人,在明知公司传销模式的情况下,为公司收取会员投资款、支付会员返利、团队奖励、统计公司财务,承担传销活动管理、协调作用。二人触犯刑法的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

办案检察官提醒,目前网络传销以金融投资理财类、商场返利、虚拟币、微商类型的组织数量最多,群众难以辨别。互联网平台传销相较于传统传销,扩展性更强、欺骗性更强、行动更加隐秘,打击难度更大。投资者应该对高回报、高收益的产品保持警惕,天下没有掉馅饼的好事。

[责任编辑:汤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