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2020年4月10日讯 为职场妈妈们解除生娃后没人带娃的后顾之忧!4月9日出版的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称《方案》),提出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有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但无相关服务设施的,应当逐年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到2025年底前完成。
根据《方案》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底,包括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在内的各区至少建成1家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在幼儿园开展托幼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到2022年,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至少1家幼儿园(幼儿中心)开设托班。到2025年,每个社区均有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机构。全市托幼服务一体化的幼儿园(幼儿中心)达200家以上,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个,婴幼儿家庭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95%,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95%。(彭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