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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货车司机当场死亡,事故离奇的相似!原因竟是...

2018-10-07 10:25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10月7日讯(记者 郑晓鹏)据“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两位货车司机当场死亡,事发时间都为凌晨,地点都在高速路上,且均是后车追尾,离奇相似的案情背后究竟是何缘由?

事故一

案情速递

2018年09月27日04时35分许,钟某驾驶粤B5J0**号轻型厢式货车沿南光高速公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K19+200处(光明区玉塘街道)时,车头部位与高某利驾驶的粤BW6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粤BKK36挂车尾部发生碰撞,造成钟某当场死亡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发后,深圳交警立即到现场进行勘察

案发现场▼

案发车辆▼

后车车头已面目全非

驾驶人钟某当场死亡

酒驾?超速?疲劳驾驶...

带着种种疑问,交警展开了调查

当事人基本状况

驾驶人钟某,准驾车型:A2;驾驶证当前状态:正常;事发时载货情况:35公斤;

驾驶人高某利,准驾车型:A2;驾驶证当前状态:正常;事发时载货情况:空载。

现场调查情况

办案民警在事故现场对肇事司机高某利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0mg/100ml。

据高某利陈述:2018年09月27日03时27分,高某利驾驶粤BW6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粤BKK**挂车从南山区蛇口码头出发准备去惠州市博罗县石湾易聚园工厂拉货。

04时35分,其驾车沿南光高速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塘明路段,被后方的粤B5J0**号轻型厢式货车追尾。

后续调查

事发路段无监控视频,事故现场无刹车痕迹,肇事的车辆均未安装行车记录仪。

据GPS显示,事发前最后时段粤BW6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速度为22公里/小时,粤B5J0**号轻型厢式货车行驶速度80公里/小时。

初查原因及初步责任

经初步调查,钟某驾驶机动车在同车道行驶中,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就在这起事故发生的两天后

又一货车司机追尾前车

更令人惊讶的是!

与上宗事故一样

现场都没有刹车痕迹...

事故二

2018年09月29日02时12分许,胡某龙驾驶粤B5U9**号轻型厢式货车沿龙大高速公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K10+920路段(光明区凤凰街道)时,车头部位与董某超驾驶的粤BDW8**号重型厢式货车尾部发生碰撞,造成胡某龙当场死亡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发现场路段及车辆▲

案发现场路段及车辆▲

经现场勘查及后续调查

胡某龙驾驶粤B5U9**号轻型厢式货车于9月29日22时许从深圳龙华出发前往龙岗蔬菜批发市场采购蔬菜后准备返回龙华;

当其沿龙大高速公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K10+920路段时,该路段前方车辆较多行驶缓慢,因未注意前方道路情况,追尾碰撞了前方同车道行驶的一辆大货车,现场勘查未发现刹车痕迹,从碰撞点到停车点距离约12米。

追尾现场

肇事车辆车头被压挤变形

当事人基本情况

办案民警在事故现场对肇事司机董某超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0mg/100ml。

驾驶人胡某龙,准驾车型:C1;驾驶证当前状态:正常;事发时载货情况:未超载。

驾驶人董某超,准驾车型:A2E,驾驶证当前状态:正常;事发时载货情况:空载。

初查原因及初步责任

经初步调查,胡某龙驾驶机动车在同车道行驶中,未注意前方道路情况,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目前,两起案件都在进一步调查中,具体结论以最终事故认定为准。

凌晨行车、而且无刹车迹象...

离奇相似的意外事故

这些共性让人细思极恐!

1.事故发生在凌晨,正是人的生理疲劳期,驾驶人的精神状态容易受到影响,影响对道路及交通状况的准确判断而不能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2.此类事故往往体现出追尾货车速度明显高于前方车辆的车速,且后车因未及时发现前方情况采取制动措施,导致碰撞时后车的驾驶室严重变形,司机身体受到挤压,造成驾驶人伤亡。

3.货运车辆挂靠现象较多,管理不够到位,难以及时纠正货车司机的动态违法违规情形。

驾驶员的一时分神、打盹...

都可能成为事故的祸端

如何保障货车司机的生命安全?

如何避免高速行车意外的发生?

请记住以下四点:

    1.保持清醒的头脑,不疲劳驾驶!

    若疲劳驾驶,驾驶人处于盲驶,无法发现前方的危险,碰撞往往是非常严重,损伤也是最严重的,因此货车的出车、工作应合理安排,避免出现因工作时间过长或驾车时间过长导致疲劳驾驶,或者在感觉疲劳的情况下仍然驾驶。

    2.保持安全的车距,不跟车过近。

    安全车距是指后方车辆为了避免与前方车辆发生意外碰撞而在行驶中与前车所保持的必要间隔距离。保持安全车距是防止追尾事故最直接、最有效、最广泛和最根本的方法,高速公路的车距确认标志有助于准确判断两车距离。

    3.确保车辆及装载安全,防止扩大损害。

    如果超载运输,在追尾时因惯性更大会加大事故损伤;若车辆机检不全,尤其是夜间灯光存在缺陷容易影响其他车辆的判断,易扩大事故损害;若车辆行驶系、转向系、制动系等关键部位存在机检问题,将严重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容易扩大事故损害。

    4.驾驶行为要自律,法律法规记于心。

    系好安全带方可防止人员在事故中被甩出车外;手持拨打接听电话或回短信、发微信、看视频等分心驾驶行为也会导致车辆盲驶,安全无保障;行车过程中,不随意变道、各行其道、遵守限速规定,用交通法律法规将危险拴在笼子里,最大限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生命无价,警钟长鸣

    安全行车,拒绝疲劳驾驶

    别再让悲剧重演...

    夜长路远,请您停下来休息片刻!

    [责任编辑:刘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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