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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一男子在客厅里给电动车充电,结果被拘留了10天!

2018-10-11 14:34来源:壹深圳

出于生活便利的考虑

不少居民为了给电动车充电

选择在家里或楼道进行

但这种行为背后存在的风险

你真的清楚吗

近日,龙岗坪地一男子

就因为这样给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

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

接下来

公安机关还将约谈追究房东责任


10月8日上午11时19分,坪地街道六联老香新村一房子冒烟着火。“当时我正在房间,突然听到喊着火的声音,随即我们立刻报警求助。”据居民王阿姨回忆。

随后,消防队员赶到现场处置,火灾扑灭后,消防人员在现场看到,客厅均已被烧毁,四周只剩黑漆漆的墙面,经调查事故原因为租客张某(男),将电动车电池放到客厅充电时线路故障导致着火。

接报后坪地派出所、街道专职消防队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成功处置火情,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租客张某在坪地一家企业工作,上班前将电动车电池拿出来放在客厅充电,结果11点多电池发生爆裂引起火灾,火灾发生时,张某妹妹正在家里睡觉,消防员及时将其妹妹救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坪地派出所依法对张某的过失引起火灾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接下来还将约谈追究房东责任。

警方提醒:电动车应在专门区域充电。一旦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电动车严禁入户充电

可还是有些人心存侥幸

将电动车贸然

搬进楼道、室内进行充电

一旦电池爆燃

又将是一场火灾事故

屡见不鲜的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

告诉你我

安全隐患存在不得半分侥幸

在加强自身安全意识的同时

希望拥有电动车的你,也能做好以下这些事情

电动车安全使用小贴士

①:请勿将电瓶车停放在楼道、走道和楼梯间②:请勿在室内和超长时间为电瓶车充电③:请勿购买和使用非标和超标电动车

④:请勿对电瓶车加装电池和改装

⑤:请勿使用非原装充电器为电瓶车充电

⑥:请勿在电瓶车周边放置易燃品和使用明火

[责任编辑: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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