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多次起诉
三年多未过户
2015年7月
王女士向龙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一审法院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2016年3月
卖家康女士不服判决,又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10月
康女士的丈夫黄先生,又以自身权益受损为由,向龙岗法院提起了撤销之诉,该起诉遭到法院驳回。
2017年8月
黄先生又向深圳中级法院提起了撤销之诉,同样遭到驳回。
2018年5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并强调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事主王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先生就提出了执行异议之诉。
2018年7月
业主康女士又向省高院申请了对原判决进行再审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