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成绩差,10岁娃被学校拒之门外?家长:我的孩子该怎么办
深圳商报2019年02月21日讯“都开学几天了,我的孩子还在家里,因为成绩差不能去上学。”2月20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做小饭馆生意的王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儿子文博(化名)今年10岁,原本在开元实验学校读四年级,但目前却无书可读。“因为孩子成绩差,被学校拒之门外。”文博小朋友同样因成绩差,被家周边多所小学拒之门外。!
家长:求学校让孩子再读一学期
据王先生叙述,上学期入学阶段,学校还和他们签了一份保证书,要求孩子的期末考试成绩要有较大的进步,否则下学期就不能继续就读。为了达到目标,王先生经常给孩子补习,但上学期末,王先生的孩子期末成绩排名班级倒数第二。
“我预料到我的孩子应该要被退学了。”期末成绩公布后,王先生称学校老师“委婉”地向他表示,孩子成绩比较差,建议给孩子换个环境。
21日上午,读创/深圳商报记者来到王先生家,他正在自家的饭馆给孩子辅导功课。王先生说:“学校已经开学好几天,小孩一直在家里,我有时就让他自己看看书。好多人都在问怎么还没去上学。”“叔叔,你好。”文博向记者打了声招呼,随后继续看着语文课本。记者询问他是否想念学校的生活。“我在家很无聊,还是想回去读书。”
为了让孩子尽快就读,王先生这个春节过得并不愉快,他带着孩子到附近的几所私立学校参加入学测试,但孩子因成绩未达到学校标准,均不被录取。“我只求学校让我儿子再读一个学期,我就想办法把他转到老家的学校去读书。”王先生楼上的一位邻居告诉记者,小孩子很聪明,很多数学题口算就可以算出来,只是平时调皮一点。据了解,17年前,王先生从老家陕西汉中到深圳打拼,目前在沙井经营一家快餐店。
“上学期入学阶段,我又到学校,恳求老师让小孩回来读书,但老师不同意,让他去找校长。王先生随后又找到校长,校长则表示,只要老师同意接收这个学生,他本人无意见。”王先生表示,他没什么文化,也不清楚该怎么办,所以只能求助媒体。
王先生表示,这并不是学校第一次表达因成绩差,要将孩子退学的想法。“在四年级第一学期开学,他们也不让小孩去读书。我跟他们求情了很久。学校说必须签保证书,保证小孩在上学期末考到60分,才允许他继续读书。”
记者采访被拒之门外
据了解,深圳市宝安区开元实验学校创办于1999年9月,是一所民办学校。学校坐落在宝安区沙井街道南环路马鞍山段。21日下午,记者来到开元实验学校,拨打了学校的联系电话,表达当面采访的意愿,但被工作人员拒之门外。随后,记者拨打了学校招生办的电话,记者询问校方是否存在学生成绩差而拒绝其入学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没有这种情况。“没有的事,哪位家长啊,让他自己来找我们,你们没有权利。”
该名工作人员进一步补充:“我们要求他跟老师沟通交流,但家长就是不来报名,我们以为孩子不来我们学校读书了。”工作人员表示,孩子的学位仍然保留。
采访中,王先生还提到在与校长沟通时,校长明确告诉他们因成绩差被退学的不止他家一个小孩,还有上百个。工作人员对此表达了不同的看法,“我们不会因为成绩差不让孩子上学,这只是学生正常的流动,并非拒绝入学。”
记者将情况反映至宝安区教育局。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退学原因不包括成绩差这一项,学校以此为由将学生退学是不被允许的。针对此事,他们将立即开展调查。
律师:学习成绩差不能成为拒绝入学理由
学习成绩差是否能成为校方拒绝入学的理由?记者就此咨询了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郝钰,她表示学习成绩只是一个数字,并不能成为学校拒绝学生入学或者退学的理由,在法律上也不允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郝律师还强调,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读创/深圳商报记者黄磊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