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交通事故多发原因:
(一)儿童身形较小,不易被发现
儿童身形矮小,特别是在玩耍时常呈坐、卧姿态,往往处于机动车驾驶员的视线盲区,不容易引起机动车驾驶员注意。加上儿童会突然跑动横穿道路,让机动车驾驶员无法及时采取措施避让,从而引发恶性事故。
(二)儿童基本不具备交通安全意识
由于儿童年龄小,心智发育不全,无法接受系统的交通安全教育,所以儿童本身无法预见交通危险情况,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都不足以确保自身的安全,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快速、正确的采取避让措施,一旦独自在道路上行走和玩耍,就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三)监护人未尽到监管和保护义务
深圳市特殊的发展历程,形成了特殊的人口结构,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对深圳市复杂的交通环境认识不足,加上高强度的工作节奏,造成不少监护人疏于对儿童监管和保护。在儿童交通事故中,很大一部分存在监护人或者委托监护人注意力不集中、疏于看管,小孩在脱离监管后随意走动玩耍引发的交通事故。
(四)部分交通规划缺乏儿童安全方面考虑
几乎所有的老旧小区特别是深圳市大量的城中村,没有实现人车分流,小区内道路两侧店铺林立,人车混行,道路通行功能和生产经营、生活功能交织,与城市道路相比,小区内居民对交通安全风险的警惕性也会大大降低,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是儿童交通事故风险最大的场所。
(五)负有安全责任的主题管理不到位
停车场、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比较注重防火、防盗,对交通安全往往疏于监管,对交通安全隐患的巡查发现并及时消除力度不够,也是导致儿童交通事故在这些场所频发的一个原因。
请谨记教训
生命没有重来的机会
别再让年幼的孩子受伤!
别再让团圆的家庭破碎!
【撰文】胡佩瑶
【出品】南方+深圳新媒体产品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