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深圳交警对于在“援手行动”中的救助行为实施奖励,以激发社会正能量。
根据救助行为的参与程度以及被救助人可能发生交通安全隐患的程度,深圳交警将给予救助人分级奖励:
1、奖励50元
市民发现行人进入城市道路行车道坐卧,报警后经查实的,每宗奖励50元,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
2、奖励1000元
市民发现行人在城市道路行车道坐卧,报警后并且在现场劝离或协助做好安全防护等援护工作的,经查实每宗奖励1000元。
3、奖励5000-10000元
市民发现行人在高速公路、快速干道行车道行走、坐卧,报警且在现场将其劝离或协助做好安全防护等援护工作后未发生交通事故的,经查实,发生在白天(8时-19时)的每宗奖励5000元,发生在夜间(19时-8时)的每宗奖励10000元。
也就是说,发现有行人在道路上坐卧,只要做到报警和安全防护等援助工作,即可奖励至1000元。
如果是走错路,进到机动车道也算吗?
no!no!no!
以下两点不属于奖励范围:
一是发生在城市道路行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等不属可奖励范围;
二是被救助人须处于坐卧的状态,误入、借道通过的不属可奖励范围。
此外,大家都知道,高、快速路是禁止行人进入的,安全隐患大,极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因此,对于报警并救助进入高、快速路的行人的,无论处于是行走还是坐卧状态,深圳交警都将予以重奖!
那报警后应该怎么做?
除了拨打报警电话后,希望大家能留在现场,配合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在道路灯光较暗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救助人可以使用三脚警示牌或其他明显的警示物,摆放在道路的后方提示来车注意避让。同时对于意识不清醒的行人,可强行带离。
重点强调
实施“援手行动”,目的在于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以达到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最终目的。市民在实施“援手行动”的过程中,务必在确保自身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尤其是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自身安全防护是第一位的,在现场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切忌盲目开展援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及财产损伤。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希望全社会力量动员起来,加入“援手行动”,伸出援手,救助他人!让此类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低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