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改意见的公告。在《处罚条例》中,记者发现了不少新变化,有13处将进行修改或增加相关条款。
而此前引发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乘客不系安全带对司机罚款”“买卖驾驶证分”“乱打远光灯”等问题,在相关条款中也都有一定的修改。
2018年,深圳出现多起出租车司机提醒乘客系安全带而被打的案例,《第一现场》栏目也曾对此现象进行关注。在采访中,多名出租车师傅称,按照现有的法规,乘客不系安全带将对司机罚款500元。
为了不受罚,司机只好反复提醒不系安全带的乘客,有些乘客因为喝了酒或者其他原因不听提醒,反而对司机进行殴打,给司机生命健康造成威胁。
深圳市人大代表胡桂梁表示,“乘客不系安全带罚司机”的做法并不合理。在2018年的深圳两会上,胡桂梁等21名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罚后座不系安全带相关规定的建议”。在此次拟修订的《处罚条例》中,原来相关规定将修改为“经机动车驾驶人提醒后,乘车人不听劝阻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罚款五百元。”
深圳交警称,针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包括广大市民关注的查处安全带问题,交警也建议通过法律法规完善。现行条例对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规定不够完善,特别对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营运车辆,乘客在车辆启动时系好安全带、途中又解下安全带的情况,在查处时仍旧只对驾驶人进行处罚,这一情况不合理。
对此,你有何意见与建议?
目前,深圳交警也在全市征求意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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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朱碧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