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申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对其进行审核,并于每个月的月末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官方网站对系统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和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经复核不属实的,则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审定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和补贴金额通过系统后台直接汇总给市社保经办机构。
市社保经办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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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情形不予核发补贴
为确保核发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核发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参保地和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证地均在市外的;
参保地在市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机构在市内的;
本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申领过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
所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或国家技能等级证书目录范围内的;
弄虚作假,骗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
对已经错发的,由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追回;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88条之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
赶快来申领吧~
资料来源:深圳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