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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新桥街道发生车祸 致一行人当场死亡 肇事司机却逃了…

2019-03-12 14:17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生交通事故后,本应第一时间查看人员受伤情况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报警,而该起事故中曹某伟却选择了逃逸。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也就是说,若事发后不逃,面临的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逃了,将面临的刑罚只会更重!

交通事故谁都不愿意发生,可一旦发生要勇于承担责任,千万不可一错再错,选择逃逸,别再像他们一样追悔莫及!

男子凌晨被撞身亡!酒驾肇事逃逸……

事故中的肇事者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资料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责任编辑: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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