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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情侣恋爱八月同居一月,分手了钱能要回来吗?

2019-05-31 07:08来源:深广电第一现场

深广电第一现场2019年5月31日讯 一般来说,情侣间的金钱往来是不会记账的更别说打欠条了!谈的是感情,谈钱多伤感情啊?可是一旦情侣之间感情破裂,分手了,那谈恋爱期间借给对方的钱,你会要回来?还能要的回来吗?

▲戳视频,看分手后“借”出的钱还能拿回来吗?

龙岗布吉的邓先生和女朋友陈小姐分手后,一度闹上了法庭。双方矛盾的焦点就在于恋爱期间发生了经济往来,邓先生说这中间有十万多,都是他借给女朋友的。

▲邓先生的转账记录

恋爱期间消费

男方称先行垫付

邓先生说,他和女朋友陈小姐两人在一起的时间不到8个月,陈小姐一共找他“借”了10万多元,其中4万多已经归还。


因为最初想着是奔着结婚去的,对于陈小姐提出的要求,他都是尽量满足,也没想过要写借条,包括一些不是陈小姐本人的消费,都是由他先行垫付。



恋爱八月同居一月


节日会发微信红包

邓先生说,除去平日的小额红包,节日里他也会用微信转账520元、1314元,但陈小姐对他的态度就比较冷淡,两人同居了不到一个月。


后来陈小姐提出分手,邓先生要她还钱,对方就称她是第一次交男朋友。



无奈起诉

两次败诉

之后陈小姐将邓先生微信拉黑,手机也换了号码,邓先生去到她上班的地方,陈小姐还报警称被骚扰。


邓先生无奈将其告上法庭,结果一审、二审都因证据不足被驳回上诉。


今天中午,记者也跟随邓先生前往陈小姐工作的服装店,结果对方没有上班。记者致电当初介绍两人认识的朋友,还是没能找到陈小姐本人。



恋人借钱是否要还

市民看法如何?

对于恋人之间借钱是否要还这个话题

多数市民就倾向于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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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赠与借贷难界定

书面证据更有用

律师表示,邓先生的转账没有标明明确的用途,且笔数较多,多数金额不大,很难判断究竟是借款,还是情侣之间的赠与,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相互间的款项往来。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双方对于款项达成的合意,这些原因不明的相互款项往来,很难被认定为借款从而得到法院的支持。

恋人分手后,“借”给对方的钱该要回来吗?是你的话会怎么做?对于这个话题您有什么看法?

第一现场、壹深圳客户端记者:蒋宗成


[责任编辑:施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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