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月来,深圳持续高温,溺水事故也进入了多发期。深圳市急救中心统计数据显示,6月1日至7月29日,一共接报36宗溺水警情。深圳市急救中心提醒,游泳前不做热身运动、过于饥饿或者过饱、酗酒、身体虚弱、有心脏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等都不适合下水游泳,否则很容易发生溺水事故。
预防溺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却又是一个不得不再三提起的话题。尽管我们天天说,时时讲安全问题,但依然会不时上演溺水悲剧。短短两个月,深圳就有36宗溺水警情,着实需要引起市民的警醒。不仅是深圳,每逢暑期,全国各地都频频发生溺水事故。当有人因溺水而造成惨剧时,哪怕隔着屏幕,都能深深感受到其身边亲人那种悲痛和无助。
预防溺水不是孤立的话题,与学校和家长平日的安全教育、家长监护等因素密切关联。日前,市教育局发布《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征求意见稿)》,游泳成为必考选项,从一个侧面凸显出深圳对防溺水教育的重视。学校在努力,家长更要行动起来。事实上,不仅仅是孩子,许多家长同样匮乏相关安全知识,平常只是在耳边叮嘱一句“注意安全”,却不能教会孩子具体的安全防范知识和自救技能。比如儿童溺水时通常表现为两眼无神、不说话,不会像成年人那样猛烈拍打水面,类似的安全知识恐怕许多家长还未必知晓。
由此延伸开来,防溺水教育,家长责任重如山。无论有多忙,都必须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纵观见诸报端的儿童溺水事故,众多案例都是家长疏忽照看所致。而且,不要认为只有游泳池、海域等地方才是高危场所,对于年龄较小的儿童来说,浴盆、室内水缸等都可能是导致孩子溺水的“潜在杀手”。就在前些日子,宝安区一名女童倒栽式掉进水桶里面,所幸邻居、医生及时施救,方脱离生命危险。
值得注意的是,仅7月份,深圳就发生两起游泳场馆溺水亡人事故。当前深圳持续进入高温天气,深圳各个游泳场馆的人气也越来越旺。在游泳场馆担负着现场应急救援任务的救生员,当然不能是可有可无的“摆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配齐配优救生员,保持救生设施设备完好有效,这些既是游泳馆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也是必须筑牢的安全防线。
俗话说,“发生溺水的都是会水的”。因此,无论对自己的水性多么自信,还是要在游泳前多一分防范意识和自救知识。比如,要选择正规的泳池或者安全海域,不要在没有安全员、救生员看守的水域下水;游泳前应当充分热身,活动好关节并拉伸肌肉;下水前必须要尝试一下泳池的水温,确保身体能适应水温……将每个环节、每个步骤做到位,就是在为自己的生命安全“加分”。防溺水安全意识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毕竟,等到意外发生再来反思,就真的太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