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游泳纳入了中考体育必考选项,社会各界就要在游泳场馆资源不足的情况下,把游泳资源盘活,做到资源利用最大化。——深圳市教育培训行业协会执行会长王庆国
在解决游泳课场地上,还可以借鉴江苏等地的做法,采用第三方服务人工搭建游泳池,这些游泳池可以实现池水的自动循环、过滤、消毒。白天可以供学校上游泳课用,晚上可以向周边居民收费开放,来平衡一些费用支出。——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深圳市教学名师刘晋
学校都建在社区周围,如果社区有游泳池,未尝不可将孩子带去社区进行游泳教学,但是要有一个完善的机制规避带学生外出上课的风险。——玉龙学校体育老师欧朝峰
一些拥有游泳场馆的公办高中或其他学校可尝试将游泳场馆对周边学校共享,学校也可以与周边游泳馆签署合作协议,提供固定时间的场馆服务。据了解,深圳的高中配套泳池的不在少数,且大都高标准、高品质。如深圳实验学校、深圳高级中学、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红岭中学等高中常年开设游泳课程,拥有7条泳道、室内标准游泳池可承担高级别游泳赛事的深大附中更是自2017年开始成为深圳市游泳项目中考考场。
学校也可以整合社区体育资源解决游泳场地问题。例如深圳市福田区益强小学利用学校临近的福田机关游泳池,给孩子们学游泳,每年6月份、7月份,9月份、10月份都会组织2~6年级的学生上游泳课。
作为一门重要求生的技能,
游泳课在上世纪90年代就被
教育部纳入了体育课教学计划。
在欧美发达国家,
游泳是孩子们的必修课,
对于深圳的孩子来说,
游泳依然不算是“主流”项目。
不过,
中考体育中将游泳列入必选项目之一,
其实也是对学生生命负责的体现。
特别是深圳,
溺水是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每年暑假期间则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
游泳作为一项求生技能每个孩子都应该掌握。
将游泳纳入中考考核,
肯定有助于引导学生学会游泳,
提高学生的防溺水自救能力。
那么关于家长们对于学校开游泳课的呼吁,
希望教育局及学校也要重视,
不能将教学任务“硬生生”推给了培训市场。
对此,
你怎么看?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综合报道
编写:卢彩萍
校审:施翔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