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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睦犬四号”统一执法日行动收治流浪犬317只 罚款超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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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睦犬四号”统一执法日行动收治流浪犬317只 罚款超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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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睦犬四号”统一执法日在全市展开,市、区城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执法行动。全市共依法收治流浪犬317只,查处散养犬49宗,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271宗,罚款12000元。

街道执法队对无主流浪犬进行收治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19年10月11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钟鸿冰 通讯员 崔嵩)10月11日,“睦犬四号”统一执法日在全市展开,市、区城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执法行动。全市共依法收治流浪犬317只,查处散养犬49宗,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271宗,罚款12000元。

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切实推动我市养犬管理工作水平的有效提升,市城管部门根据《深圳市“睦犬行动”专项执法方案》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围绕“倡导文明养犬,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行动当天,各级城管执法部门着力加强辖区内物业小区、城中村、商业办公区、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的执法力度,重点对流浪犬、散养犬、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查处,切实推动我市养犬管理工作水平的有效提升,保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据了解,此次统一执法日行动依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对于饲养烈性犬的依法予以没收并处以5000元罚款;对于散养犬只、遛狗不牵绳的予以500元罚款;对于无证养犬的限期办理养犬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逾期未补办登记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没收犬只;对于流浪犬只通知专业收治队伍进行依法收治。

据统计,“睦犬四号”统一执法日行动当日,全市共依法收治流浪犬317只,查处散养犬49宗,查处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携带犬只进入禁止或限制类公共场所等不文明养犬行为271宗,查处烈性犬8宗,查处无证犬只49宗,立案处罚26宗,当天罚款12000元。

今年以来,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已多次开展“睦犬行动”统一执法日行动,我市养犬管理问题得到显著改善,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和流浪犬数量大大减少。

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部署,今年全市城管部门还将以问题为导向,每两周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将分别开展针对犬只进入限制场所、饲养禁养烈性犬等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现通过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基本杜绝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无证养犬、饲养禁养烈性犬等违法违规养犬乱象,大幅提高了养犬登记率,有效降低犬只伤人率。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