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但近日记者在暗访调查中发现,罗湖商业城室内抽烟现象普遍,屡禁不止。本报暗访报道刊发后,引起了该区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罗湖区控烟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湖所市场监管办公室、罗湖区消防大队等7个控烟执法部门邀请本报参与对该商城的现场督办控烟。相关部门从善如流,重视舆论监督的态度,以及针对问题快速行动的执行力,值得点赞。
无论是基于对生命健康的尊重,还是出于文明建设的考虑,严格控烟都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不仅在禁烟范围上有所扩大,还首次将电子烟纳入控烟“黑名单”。最近,深圳控烟举措切切实实牵动了全国目光,受到广泛点赞。厉行控烟既体现对生命健康的尊重,也从细节处丈量着一座城市的文明深度。深圳是文明建设的城市榜样,理应在控烟方面作出表率。
控烟需要严厉的法规,更需要严格的执法。坦率地说,一些人为什么敢于在公共场合肆无忌惮地“吞云吐雾”,看似是文明意识的薄弱,根本上还是认为自己不会被执法人员“逮”到。由此更加凸显“硬气”的控烟执法行动力的可贵。有了“最严控烟条例”,还需要有最严格的执法,始终保持控烟高压态势,方能让人们切实感受到“最严”二字的力度和成效。
当然,相关执法部门不可能做到时时监督、处处检查,要想对违法吸烟行为进行更为有效的约束,还需强化社会监督力量。激发全社会参与监督、管理的热情,鼓励形成人人知晓、人人监督的氛围,正是推动控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要义。本报为什么再三发出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呼声?就旨在着力提升社会公众的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吸烟有害、控烟有责的舆论氛围。事实上,深圳厉行控烟的目的并不在于处罚,同样是希望通过此举让控烟意识真正深入人心。一方面,相关执法部门要不定期高密度开展巡查及随机抽检,把“突击”变为“常态”;另一方面,要鼓励更多人特别是商场、写字楼等重点场所的经营管理者主动站出来,对违法吸烟行为说“不”,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正如本报昨天所说的,“违法吸烟者时刻处于被‘曝光’的担忧之下,自然不会再肆无忌惮地‘吞云吐雾’”。
控烟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事,在一定意义上,控烟观念建立就是控烟的最大成果。倘若人人都有发自内心的自律自觉,意识到在公共场所不吸烟关乎城市文明,更关乎法律,久而久之,公共场所等“禁烟区”自然会“烟消云散”。掏烟之前想一想:这里允许吸烟吗?这种“自问自答”应当深深扎根于每一位烟民的脑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