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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环境长”并非大“官”小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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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环境长”并非大“官”小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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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城中村环境卫生问题更是历来文明创建工作中的短板、难题。如果能由处级“环境长”带头破解这一难题,即便如此是大“官”小用,也不妨多多益善。

民生无小事,城中村环境卫生问题更是历来文明创建工作中的短板、难题。如果能由处级“环境长”带头破解这一难题,即便如此是大“官”小用,也不妨多多益善。

为补齐深圳城中村治理短板,深圳建立了城中村环境“月评”制度,每月单独发布城中村环境卫生指数。根据深圳城中村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要求,各区(新区)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挂点担任各城中村“环境长”,这也意味着,以后深圳每个城中村都将配备一名处级干部担任“环境长”,每周五都将成为城中村环境整治清洁日,组织发动党员干部、社区居民、志愿者等清理卫生死角,全民参与环境整治、美化家园,确保城中村市容环境彻底改观。

一县之长,也才是个处级干部。处级干部挂点担任各城中村“环境长”,算不算大“官”小用?问一问城中村里的大爷大妈们,或许有人会这样认为,但其实不然。

之所以要启用处级干部担任“环境长”,有其现实必要性。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的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解释,是因为考虑到了解决市容秩序问题、环境卫生问题,需要调动多方资源和各方参与,处级“环境长”可以发挥其擅长的协调能力和调动各方面资源的能力。此外,也确实想要由此凸显领导重视,可以将相关责任层层压实。

所以,对于处级“环境长”们来说,这个城中村“环境长”的职务,并不仅仅是挂名,而是有实责,要做实事。如果空挂虚名,处级“环境长”,就会成为新的形式主义,而不是大“官”小用的问题。为了避免有名无实,压实环境长的责任,各区城管部门每周编辑一期《环境长和清洁日活动简报》,报区主要领导和市创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环境长不尽责、清洁日不开展、走形式等问题进行通报。而市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总指挥部办公室(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还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采取调研、约谈、“飞行检查”等方式对各区(新区)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督促“环境长”切实履职,亲自到负责的村内行走,解决市容环境问题。有舆论监督、行政监督,倒逼“环境长”们出实招硬招提升改善城中村的市容环境。

同时也说明,处级“环境长”不仅是个要解决实际问题的职务,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项制度。可以说这是深圳的一项制度创新,处级“环境长”以身作则,通过亲身参与、深入行走查访,对城中村的治理有了更多了解和支持,通过履职“环境长”,组织动员辖区党员干部、企业商家、社区居民、志愿者、物业公司等多方面力量,一起参与到城中村环境治理工作中去。在处级“环境长”制度带动下,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中村治理新格局,也促进了城中村“村民”文明素质的提高。由此可见,处级“环境长”发挥的作用其实并不小。

民生无小事,城中村环境卫生问题更是历来文明创建工作中的短板、难题。如果能由处级“环境长”带头破解这一难题,即便如此是大“官”小用,也不妨多多益善。(深圳特区报评论员赵强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