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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寄哀思,市公安局开展网络缅怀公安英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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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寄哀思,市公安局开展网络缅怀公安英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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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市公安局不组织集体祭扫活动,通过公安内网、互联网等网络开设“缅怀英烈”专栏开展“网上祭扫”活动,市民群众可点击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向公安英烈献花、留言,寄托哀思,致敬警魂。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4月4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张喆 通讯员 张奎)清明忆英烈,哀思祭忠魂。4月3日,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为缅怀公安英烈、致敬忠诚警魂,深圳市公安局以“网上祭扫”的形式,在网络上开展公安英烈缅怀活动。

据介绍,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市公安局不组织集体祭扫活动,通过公安内网、互联网等网络开设“缅怀英烈”专栏开展“网上祭扫”活动,市民群众可点击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向公安英烈献花、留言,寄托哀思,致敬警魂。

据悉,深圳建市以来,先后有76名民警因公牺牲。其中,2019年以来,贾伟(生前系盐田分局二级警员)、姚军(生前系光明分局新湖派出所三级警员)、刘海峰(生前系交警支队西部高速公路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等3名民警因公牺牲在工作岗位上。

贾伟:群众叫他“包公”

贾伟,男,汉族,1972年10月6日出生,山东省枣庄市人,研究生学历,生前系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二级警员。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加入深圳警队,曾先后在基层派出所、分局机关工作。2016年荣获个人嘉奖,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

2019年1月2日晚,贾伟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46岁。贾伟工作能力突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从警23年,贾伟一直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兢兢业业、默默奉献,他曾经接触过的社区群众还给他起了个外号“包公”,称赞他办事公正无私,深得群众的信任。多年来,他用忠诚履职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誓言,用英勇无畏守护者辖区百姓的平安。

姚军:出生于英雄辈出的警察家庭

姚军,男,1971年4月出生,湖南永州人,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2010年参加公安工作,转业干部,生前系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新湖派出所三级警员。2018年10月,在工作中突发脑溢血陷入昏迷。2019年6月10日去世,因公牺牲,年仅48岁。

姚军出生于警察世家。父亲、母亲、姐姐、姐夫、妹妹都是人民警察。尤其是他的母亲,从警48年,一直坚守在一线岗位,曾荣获全国特级人民警察、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中国警界女十佳等殊荣。留在她脚中六个钢锭和一块钢板铭刻着英雄的故事,她用一生的辉煌向子女们展现信仰的力量,也让姚军一直有着成为人民警察的梦想。

2010年,姚军转业加入深圳警队,一直坚守在一线,在与群众接触最频繁的巡逻接处警岗位。没有惊天动地的大案,也不曾有过与歹徒的殊死搏斗,他的从警生涯好像很平凡,可就是风雨来雨里去坚守的每一个平凡的日日夜夜,汇聚起来却是大写的人生。

因为有耐心、责任心强,姚军最擅长的就是调解矛盾纠纷,8年来,成功调解群众纠纷400多起,让很多群众感受到了公安工作的温度和人民警察的温情。

刘海峰:把警察职责尽到极致

刘海峰,男,汉族,1972年5月出生,浙江平阳人,1992年7月入警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部高速公路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他曾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嘉奖7次,荣获“全省公安机关优秀教官”荣誉称号,多次获评深圳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7月24日晚上,刘海峰在值班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47岁。

1992年7月至2011年4月,在担任市公安局警务实战技能教官的十九年,刘海峰始终将“惩恶扬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宗旨贯穿教学过程。他带领团队研发打造出“武力使用训练课程”体系,大力提升了深圳公安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并在全国公安系统内获得推广;他带领深圳警队在2005年“全国大练兵比武”和2015年“全国警察实战技能比赛”中,两次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2011年4月开始,刘海峰在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部高速公路大队工作,历任教导员、中队长。在交警支队工作的八年零三个月时间,刘海峰始终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置于交通管理的首要位置,他为自己带领一中队立下的队规:“高速公路上无小事,发现事故就要赶紧处理,有隐患就要及时清除。”他以超强的责任心和极致的敬业心排查隐患、疏堵保畅、预防事故,提炼出“五个一”事故预防总目标、明确“一停二疲三带四行五凌晨”工作重点,实现了辖区交通事故亡人数逐年下降,2018年,创下了广深高速通车以来亡人交通事故最少的最好记录,同比下降93.7%。

他执法公正又不失温情,坚持法理、事理、情理相融合,把宣传教育和提示提醒,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无论是处理事故、帮助群众更换轮胎、还是在违法整治过程中,他都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面带微笑、不厌其烦做好解释工作,并反复提醒当事人“注意安全”。

在他的带领下,一中队平均每年现场执法纠违数名列大队前茅,却一直保持着群众“零投诉”的记录。不仅如此,很多被他处罚过的当事人都对他心服口服。

刘海峰曾说:“我的使命就是把警察这份职责尽到极致。”他说到了,也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