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禁止虐待动物立法多年前就有提出。早在2009年,法学专家就起草了《反虐待动物法》专家稿建议。其后,几乎每年都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此话题进行提议,并获得不少支持。
如在2015年,全国政协委员腾格尔关于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的提案,在两会报道官网上,该提案得到55万网友投票支持;在2017年的“两会”期间,则共有4件关于制定动物福利法的议案被提出。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郭长刚提交的关于“呼吁我国立法保护伴侣动物”的提案,建议将犬猫定义为“伴侣动物”,与“财产性”动物区分开来,立法对伴侣动物予以保护。同年,农业农村部在回应人大代表“关于动物权益,制定《禁止虐待动物法》的建议”时表示,“立法必要性与现实紧迫性,已经引起了国家机关与法学界的高度重视,势在必行。”
而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反虐待动物更是成为了热议的话题,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对此提出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建议,将传播对动物实施的暴力信息案件纳入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明确环保、动保、消费者保护等相关社会组织就动物类公益损害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
他在建议中提到,大量犯罪学研究表明,虐待动物或直面对动物实施的暴力是未成年人日后实施犯罪的一项重要诱因。未成年人目睹虐待、虐杀动物的场景,也很可能遭受心理创伤。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拟则认为,无论是虐待动物事件,或是动保人士介入等社会应激反应,均是因为法律的缺位,使得行为陷入灰色地带,行为性质与后果难以评估与处理,因此建议制定《反虐待动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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