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11月10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11月10日,深圳市交警局官方通报称,近日深圳一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骑车时"惹祸"了,所幸保险公司为其全额"买单"。
近日,市民曾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龙华区枭龙路向左变更车道时,车身左侧与同方向行驶的货车车身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受损、曾某受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
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未按规定变更车道,依法判定电动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货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
"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涉事电动自行车已经备案且购买了保险。"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民警表示,经核实,曾某的医药费达1000元。基于车辆购买了保险,曾某原本要承担的损失,由保险公司"买单"。
"如果电动自行车并未购买保险,他不仅需要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用,还需承担对方的汽车维修费用。"该民警表示,交通事故或大或小都可能导致涉事人员受伤、财务损失。
为了广大电动车骑行者自身的利益和人身保障,呼吁家有电动车的市民尽快购买电动自行车保险。
【温馨提示】
购买电动自行车保险的好处
1、抵御风险,保障权益
对于电动自行车车主而言,备案之后减少了电动车被盗丢失的风险(一人一车一标识),车辆财产所有权依法受到保护,依托备案标识的号码可购买保险,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抵御风险,保障权益。
2、可以让理赔有保障
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的一个痛点就是发生事故之后的理赔问题。如果没有保险,驾驶员需承担责任范围内的赔偿。尤其是电动自行车在肇事后逃逸,会给交通管理和伤者赔偿带来很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