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明指数测评92.99分
助力深圳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陈庆澜介绍说,2020年,深圳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得分为92.99分,比2019年提高了7.03分,为深圳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办复查、第六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提供了重要支撑。
具体而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深入实施“里子工程”,推动全市1836个城中村中1536个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推动357家农贸市场中255家完成升级改造。还有各个区、新区,也都结合辖区实际,创新了很多工作载体和方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从道德“软约束”变成法律“硬约束”
深圳发布“不文明行为治理清单”
陈庆澜指出,在深圳的文明风貌逐年向好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深圳的公共文明水平距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还存在不小差距,亟需各区、市直有关部门在发动市民广泛参与的基础上,通过依法管理、精细管理加以改善。最新修订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明确要求,要制定每年度文明行为规范实施主题并发布“不文明行为治理清单”进行治理。
陈庆澜表示,2020年度的公共文明建设情况已编制成《深圳市公共文明建设蓝皮书(2020年)》,深圳市文明办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交警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的文明行为规范实施主题和不文明行为治理清单,希望以法治的刚性力量推动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
记者从会上获悉,结合2020年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反映的不文明现象,经向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广大市民征求意见,确定2021年度文明行为规范实施主题3个,以及包含11项具体治理内容的不文明行为治理清单,将于近期启动集中治理行动。其中,共享单车乱停放、不按规定进行垃圾投放、行人闯红灯等行为都被列入不文明行为治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