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 家校社会共护“少年的你”
2021-06-01 12:38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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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 家校社会共护“少年的你”

【字幕】2021年“六一”儿童节,孩子们收到了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有哪些变化和亮点?对家庭、学校、社会又提出了哪些保护未成年人的新要求呢?

【同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官助理 弓凯希

首先从条文的数量来说有所增加,从72条变为了132条。同时在结构方面增加了两章,也就是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家庭保护仍然位居我们保护的首位。

【亮点一】新增“充分听取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真实意愿”等内容。

【同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官助理 弓凯希

《未保法》就明确规定了,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要充分尊重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如果这个未成年人他没有到8周岁,但确实有表达意愿能力的话,我们也要听取他的真实意愿。另一方面,我们在询问未成年人时,一定要先明确告诉他,我们要听的是他本人的真实想法,而不是父母灌输给他的观点。而在询问结束之后,法官也要根据自己的内心确信审查相关的内容,有没有可能是父母告诉他的内容。

【亮点二】首次定义学生欺凌行为,明确提出学校在学生欺凌方面的防控与处置机制。

【同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官助理 弓凯希

这也其实是其中的一个创新,明确地将防控校园欺凌立法化,使得被欺凌的同学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它(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的,而且要求主观方面是蓄意或者是恶意。他的行为方式也不再仅仅限于肢体暴力和言语暴力,还包括网络等虚拟空间中产生的暴力行为。同时它的损害后果也不再仅仅是大众所认为的人身伤害或者是财产损失,还包括精神损害。要求学校制定完善的校园防控机制。发现有可能是发生欺凌事件以后,学校要积极组织欺凌者和被欺凌者的父母,对相关的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并且处理。

【亮点三】开展学校、幼儿园性教育,增设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

【同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官助理 弓凯希

首先明确了国家要建立统一的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等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的信息查询库,并且查询库要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免费开放。在招聘相关人员时,要向公安、检察院查询相关的人员,是否有上述的违法犯罪记录,如果发现的话是坚决不能录用的。这个制度其实是从源头上有效地切断了有潜在危险的人员,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可能性。

【字幕】在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等方面,新《未保法》也做出了详细规定。新《未保法》明确了国家、企业、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主体责任,将构建起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共同保护“少年的你”。

记者 郎佳慧 北京报道

[编辑:马静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