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56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27日0时起,宝安区松岗街道楼岗社区调整相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松岗街道楼岗社区洋眉坑网格序号10格中158栋有序解除封控区管理。
二、松岗街道楼岗社区洋眉坑网格序号09格中156栋、10格、11格的围合区(除封控区外,具体以实际围合为准)有序解除管控区管理。
三、松岗街道楼岗社区洋眉坑网格序号01格中045栋、02格、03格、04格、05格、06格、07格、08格、09格(不包括156栋)(除封控区、管控区外,具体以实际围合为准)有序解除防范区管理。
上述区域原封控、管控区解除后一周内继续围合管理,设置卡口和“电子哨兵”,实施居民白名单管理。防范区解除后一周内,实施略高于社会面管理,避免各类人群聚集活动,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强化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监测。以上管理措施执行7日后,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转入常态化防控。
未尽事宜,请按《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57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27日0时起,宝安区福海街道调整相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福海街道桥头社区桥南274号A、B栋有序解除封控区管理。
二、福海街道桥头社区桥南263号、桥南264号、桥南265号、桥南266号、桥南268号、桥南272号、桥南273号有序解除管控区管理。
三、福海街道桥头社区宝安大道6295号、宝安大道6297号、宝安大道6299号锦东源大厦、宝安大道6301号伟丰大厦、宝安大道6303号、宝安大道6305号、宝安大道6307号、宝安大道6309号、桥南262号、桥南商业街12号A座、桥南新村12号B座、桥南新村1号、桥南新村2号、桥南新村3号、桥南新村5号、桥南新村6号、桥南新区130号、桥南新区131号、桥南新区131号A座、桥南新区132号、桥南新区18号、桥南新区19号、桥南新区1号、桥南新区20号、桥南新区21号、桥南新区22号、桥南新区23号、桥南新区24号、桥南新区25号、桥南新区26号、桥南新区2号、桥南新区41号、桥南新区42号、桥南新区43号、桥南新区44号、桥南新区45号、桥南新区46号、桥南新区47号、桥南新区48号、桥南新区49号、桥南新区64号、桥南新区65号、桥南新区66号、桥南新区67号、桥南新区68号、桥南新区71号、桥南新区89号、桥南新区90号(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有序解除防范区管理。上述区域原封控、管控区解除后一周内继续围合管理,设置卡口和“电子哨兵”,实施居民白名单管理。防范区解除后一周内,实施略高于社会面管理,避免各类人群聚集活动,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强化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监测。以上管理措施执行7日后,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转入常态化防控。
未尽事宜,请按《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58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27日0时起,宝安区航城街道调整相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航城街道钟屋社区钟屋新村北一巷1号有序解除封控区管理。
二、航城街道钟屋社区钟屋新村北一巷1号周边10栋区域有序解除管控区管理。
三、航城街道三围北路--钟屋一路--钟屋二路--沙边二巷围合区域有序解除防范区管理。
上述区域原封控、管控区解除后一周内继续围合管理,设置卡口和“电子哨兵”,实施居民白名单管理。防范区解除后一周内,实施略高于社会面管理,避免各类人群聚集活动,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强化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监测。以上管理措施执行7日后,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转入常态化防控。
未尽事宜,请按《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59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27日0时起,宝安区沙井街道调整相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沙井街道后亭社区宝亭锦园B2栋有序解除封控区管理。
二、沙井街道后亭社区宝亭锦园B1、C1、C2栋有序解除管控区管理。
三、沙井街道后亭社区宝亭锦园A1、A2、D1、D2栋有序解除防范区管理。
上述区域原封控、管控区解除后一周内继续围合管理,设置卡口和“电子哨兵”,实施居民白名单管理。防范区解除后一周内,实施略高于社会面管理,避免各类人群聚集活动,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强化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监测。以上管理措施执行7日后,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转入常态化防控。
未尽事宜,请按《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60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27日0时起,宝安区沙井街道调整相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沙井街道和二二路81-7号,和二一路12号、14号有序解除封控区管理。
二、沙井街道和二一路13号,和二二路81-8号、85号D栋有序解除管控区管理。
三、沙井街道和熙苑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区域有序解除防范区管理。
上述区域原封控、管控区解除后一周内继续围合管理,设置卡口和“电子哨兵”,实施居民白名单管理。防范区解除后一周内,实施略高于社会面管理,避免各类人群聚集活动,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强化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监测。以上管理措施执行7日后,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转入常态化防控。
未尽事宜,请按《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