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3月16日讯(记者 朱琳 通讯员 张玮 张梦影)营造安全便捷的金融消费环境、切实维护老年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是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的重要举措。随着1960年以后出生的群体逐步进入老年期,我国老年金融消费者规模不断扩大,呈现出新的需求和特点。近日,中信银行联合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老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从老年金融消费者备老意识、金融消费意愿、金融消费行为、权益保护认知和防诈骗意识等多维度开展分析研究,并对加强老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相关建议。
中信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背景下,开展老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信银行高度重视养老金融生态建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回应老年人金融消费需求,切实维护老年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备老意识较强:超六成受访者认为应在30-50岁进行养老储蓄规划
调查显示,超过六成受访者认为应该在30-50岁进行养老储蓄规划,“备老”意识较强。高龄、从未有过正式工作、经济困难、独居和身体不太健康的受访者金融消费意愿相对较弱。在金融产品选择上,半数以上受访者通过和家人商量或听从专业人士建议的方式进行金融产品投资。资金安全性是选择金融产品时考虑的最主要因素。老年金融消费者最看重的三项金融产品增值服务是健康管理服务、购物优惠和优先挂号。
金融消费难点:担心资金安全、缺乏金融知识与投资技巧
调查发现,老年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消费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是担心资金安全、缺乏金融知识与投资技巧。受访者表示最缺乏的五项金融知识分别是投资知识、财务规划知识、保险知识、数字金融知识和纠纷解决知识。
金融消费权利:“自主选择权”“信息安全权”知晓率最高
从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知晓率来看,受访者“自主选择权”“信息安全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知晓率较高,“受尊重权”“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的知晓率有待进一步提升。调查数据还显示,受访者最为看重“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防诈意识调查:“想赚钱”是被诈骗的最常见的心理因素
调查显示,约一成受访者在过去三年中遇到过诈骗。其中约四成造成了经济损失。从被诈骗的原因来看,“想赚钱”是最常见的心理因素,“太相信自己的判断能力”“从众心理”“内心孤单”等也是被诈骗的重要原因。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老龄战略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方彧指出,老年人的“养老钱袋子”不仅关乎老年人个人晚年生活的幸福,也关乎老年人家庭的和谐,更直接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一方面,要从国家制度安排、金融创新发展等外部因素“守护”全体老年人养老钱袋子,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力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另一方面,更应从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财富管理能力等内部因素提高老年人“管理”养老钱袋子的个人能力。
《报告》建议,金融机构要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将老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全过程。要完善老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建设,构建老年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处理机制和法律体系,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加大养老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科技赋能、数字赋能,切实保障老年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信银行是国内最早推出年长客户专属服务的商业银行。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中信银行始终秉承“国之大者”的使命担当,基于客户从基础的“生存型养老”到高质量的“生活型养老”的转变,积极服务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养老需求。此次中信银行联合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经过历时一年的理论研究、问卷调查、数据分析、案例研究和多次专家讨论,编纂并发布《老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是切实维护老年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又一行业创新举措,为提升金融行业为老服务水平提供了有价值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