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在许多消费者的印象中,也许“7天无理由退换货”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国家首次颁布相关法律是在2014年3月15日,也正好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的日子,也就是说,从这一天开始,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在法律上获得了支持。
今年3·15期间,线上购物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正在扩展到线下,中国消费者协会制定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倡导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管理办法》,国内众多知名品牌和企业迅速跟进,承诺线下购物也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而最近消费者罗小姐却碰到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她拿着在气味图书馆购买的一瓶原封不动的香水,想退货,却遭到一名男性店员辱骂,而与她同行的母亲,还被推搡倒地受了伤。
气味图书馆店铺
商品原封不动想退货,不料遭店员辱骂和推搡
3月3日,罗小姐在气味图书馆购买一瓶价值305元的香水,但是回家经过价格对比,发现实体店要比网店贵了好几十块钱,于是3月4日回店里打算退货,却在和店长协商的过程中,遭到3月3日当天接待她的男店员的辱骂,在争执当中,和她同行的母亲,也被推搡倒地。
在采访中,罗小姐非常仔细的述说了整个事件的经过,“3日接待我的那名男店员突然指着我鼻子辱骂我,言辞非常难听,陪同我一起去店里的我母亲就还口质问他,男店员突然发疯似的掐我母亲的脖子,并重重地打击我母亲头部,推搡我母亲导致她撞在柜子边缘并倒地,最后其他店员赶紧拉开那名打人男店员。”
罗小姐提供的母亲脖子伤痕的照片
事后,罗小姐的母亲张女士很快打电话报了警。张女士今年52岁,女儿提到母亲的伤势非常心疼,“我母亲头部肿起,脖子上有三处抓痕(有出血),手指也被抓伤,之后几天右侧腰部和右膝都感觉疼痛。”
第二天,张女士立刻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初步诊断为“全身多处挫伤”。罗小姐说,“当时的法医鉴定结果是轻微伤,法医鉴定贴好封条交给了派出所。”
罗小姐提供的母亲张女士的初诊病历
之后,罗小姐说3月8日双方在高新园派出所达成和解,和解的条件是气味图书馆店铺表示会登报道歉并赔偿医疗及精神损失费用总计7000元人名币,以及退还香水的305元。
记者3月21日联系罗小姐,提到当天和解的情况,罗小姐说,“气味图书馆那边来了一位品牌代理商负责人,当天他加了我的微信,确实转账给我7000元钱。可是答应退还香水的305元,还没有退还到我账上。另外,也没有看到任何的登报道歉信息。”
打人店员仍在上班,店长推脱说消费者大喊大叫
3月23日,记者致电客服王经理,王经理表示经过和店铺沟通后,会立刻安排店铺退款给罗小姐,而关于道歉的事情,王经理说,“该店员已经咨询过深圳商报登报道歉版面的价格,由于价格非常高,该名店员说要等到20日发了工资才能登报道歉。”
而就在第二天,罗小姐支付宝上收到了305元退款。记者来到气味图书馆,表示想采访一下店长,了解一下事发当天的过程,两名女性店员表示“店长不在,外出参加年会了。”随后记者致电店长,打了三次,无人接听。
3月26日,记者终于拨通了气味图书馆这位王姓店长的电话,第一通电话里,对方表示自己不是“王店长”。于是记者挂断电话后,立刻再次拨打,第二通电话里,同样的声音表示自己是“王店长”,当记者质问其刚刚为何说自己不是“王店长”时,她说,“我刚刚在洗手间。”
在得知记者想要了解3月4日罗小姐与该店店员发生冲突的具体情况之后,这位店长说,“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我当天在现场,但是具体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消费者突然大喊大叫。”
据了解,动手推搡罗小姐母亲张女士的那位男店员,目前仍然在继续上班,气味图书馆的店长和客服均未表示,是否有就此事对该名店员作出过批评或教育,气味图书馆的王店长说,“之后会听总部安排处理。”
报纸分类信息中的致歉声明(第四条)
在3月24日的报纸上,记者在整版密密麻麻的分类信息中,终于找到了埋藏在其中的一条“致歉声明”——“张阿姨您好,对于3月4日我冲动的行为对您说声对不起!公司也对我进行了批评教育,我会及时改正的。”记者联系该版服务热线,对方表示登报这则致歉声明的价格为200元左右。(田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