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2019年7月5日讯(记者王海荣罗洁琳)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大潮来袭,垃圾话题再度引发关注。在诸多垃圾治理对象中,以塑料为代表的“白色污染”是焦点之一。
塑料垃圾是指用聚苯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高分子化合物制成的各类生活塑料制品的废弃物,由于难以降解处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从碳足迹分析,塑料的生产、倾倒、焚烧、回收,都会释放二氧化碳。
据有关部门统计,仅以一次性塑胶泡沫快餐盒为例,我国全年消耗量都是数以亿计。当温度达到65℃时,塑料中的有害物质会渗入到食物中,对人的肝脏、肾脏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直接焚烧处理的塑料会产生危害性极高的二恶英。
如何减少“白色污染”?7月4日,深圳市爱心树生态志愿者协会会长朱瑞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在塑料制品已经渗入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情况下,一禁了之并不现实,当前的垃圾分类必须以明确的垃圾总量减少为治理目标。
朱瑞所在的深圳市爱心树生态志愿者协会成立于三年前,是一个专注于环境改善的社团组织,其中海洋塑料垃圾是主攻对象。
“万物互联时代,我们可运用大数据技术监测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在大数据法规文件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引入政策监管、经济杠杆,从源头上推动塑料污染的减量。”朱瑞建议,可先选择电商平台、单一的品牌商店作为“减塑”监管对象。
朱瑞认为,随着5G商业应用,大数据的应用更具针对性。一些电商平台可以根据交易情况精确计算出每天塑料袋的使用情况。有了每日、每月、每季、每年的塑料袋使用情况统计后,可以设立减量目标,鼓励电商逐步减少塑料包装,或者回收利用。与此同时,政府根据企业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实施减税优惠。计算生产流通环节的具体碳排放量,根据全社会碳排放整体任务进行碳排放配额分配。节能减排者可以在碳市场出售富余的配额获得收益,否则就需要缴纳专项税费,用于环境治理。
朱瑞补充说,在商业数据管理大法还没有出台的前提下,可先制定条例,再针对流通环节、生产环节等制定单行条例。有了行政许可依据后,执法部门可以约束企业及时披露塑料袋使用情况。在此法律框架下,保证公众对于塑料污染数据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