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行业资讯频道>消费>协会·会展>

深圳社会组织总会开展 《社会组织对外交流培训》

条评论立即评论

深圳社会组织总会开展 《社会组织对外交流培训》

分享
人工智能朗读:

由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指导,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和深圳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基地主办的《社会组织对外交流培训》在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基地会议室举行。

深圳新闻网2019年11月22日讯 由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指导,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和深圳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基地主办的《社会组织对外交流培训》在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基地会议室举行。此次培训吸引了近百名社会组织负责人、企业代表和国际业务人员前来,现场一度爆满,学习交流的气氛非常浓厚。

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海洋权益与涉外安全处处长叶蓝作为此次课程的特邀主讲嘉宾,围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中促会“丝路一家亲”行动,结合海外领事保护知识与实际案例,为学员们上了一堂丰富而精彩的对外交流实战课。

叶蓝处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出台背景为切入点,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定义、活动领域、业务主管单位、登记设立、临时活动备案及注意事项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根据管理法,未登记代表机构、临时活动未备案的,中国境内单位或个人不得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接受其委托、资助、代理或变相代理其开展活动、进行项目活动资金收付。截止目前,已有33家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在广东省公安机关登记,临时活动备案数量达到了474个。

民心相通工程和丝绸之路沿线民间组织合作网络是目前民间外交的两项特色工作。2019年4月,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发起“丝路一家亲”行动倡议,拟在未来两年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民间组织建立500对合作伙伴关系,并落实200个民生合作项目。近几年,深圳的社会组织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有着许多创新性的实践与尝试,叶蓝处长强调,深圳的社会组织应更加广泛开展人文交流和民生合作项目,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加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为深圳社会组织“走出去”做好准备。

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深圳市“走出去”的机构和人员众多,未来仍将保持增长趋势,海外安全工作不容忽视。叶蓝处长就如何正确防范海外安全风险、申请海外领事保护和协助知识,结合具体的案为学员们提供了详细的指引。

在问答互动环节,叶蓝处长还耐心解答了学员们关于境外公益捐赠、涉外活动报备、与境外机构合作时的注意事项等问题,为学员们提供了一本五星级对外交流“避雷”攻略。(张俊达)

[责任编辑:田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