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广州3月15日电(记者李明通讯员粤消宣)3月15日,记者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获悉,“广东放心消费承诺”活动作为今年“3·15”的重点工作,目前,第一批已有214家商家作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退货时限最长的达到30天内。
据了解,今年2月底开始,省消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口号,近万名网友积极投稿及投票,收到口号投稿5400多条,最终“放心消费一诺千金诚信广东你我同行”脱颖而出,成为活动主口号。
“放心消费承诺”活动面向广东省内所有在流通领域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根据相关规则,参与该项活动的经营者,须向社会公开作出“三大承诺”。一是品质保证,即不提供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三无”产品,不提供不合格商品,不提供来源不明商品,不提供过期商品,不提供缺陷商品,不提供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二是诚信保证,即不作虚假宣传,不搞低价诱导;恪守服务承诺,履行合同约定;明码实价,明白消费;守法经营,诚信待客;三是维权保证,即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提供便捷售后服务,高效处理消费纠纷,承担先行赔付和首问责任。
“三大承诺”覆盖商品和服务领域,涉及质量、价格、合同、售后、知识产权等方面,同时源于法律也高于法律,要求经营者承担先行赔付、首问负责等义务。
目前全省已有1671家商家申请了“放心消费承诺单位”,郑重向社会作出“三大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