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加强深圳各银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在2016年陆续对该市银行进行逐一培训。
4月20日,由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组织的全市银行业基层网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轮训工作正式启动。作为本次轮训第一家商业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18家支行网点、20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共38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全市银行业基层网点消保轮训工作得到了深圳银监局的大力支持,派员与参训人员交流互动、答疑解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对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并要求“金融领域相关社会组织应当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助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为全国首家银行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三方机构的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在今年315期间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研讨会后,进一步开展面向全市银行业基层网点的轮训工作,推动基层网点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据悉,本次轮训采取机构专场模式,每次面向一家银行的所有基层网点,结合该行相关案例讲深讲透;培训内容也侧重考虑基层网点的实际需求,根据每家银行的具体需求定制特定模块。由上海银行深圳分行打头阵的第一场培训就量身定制了“基层网点负责人媒介素养”模块,并邀请了资深媒体人分享经验。
深圳银行业目前共有1789家网点,本次轮训也将持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