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陈先生
投诉来源: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对象: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投诉要求:照价赔偿
投诉进度:和解中投诉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陈先生诉称)
本人5月9日通过该公司从深圳寄往浙江一台电视机,邮费:400元,货物价值:16000元(当时申请了货物保价16000元)。5月12日快递人员把货物派送到收件方公司的前台没有通知收件方,拿到货物时发现货物已损坏,曾与卖家协商无果。现诉求:按照货物价值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