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李先生
投诉来源:宝安区消委会
投诉对象:人人乐超市(兴业店)
投诉要求:赔偿500元
投诉进度:调解中投诉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于2018年7月19日在人人乐超市购买价值25.25元的山楂片,准备吃时发现山楂片上有霉点,无法食用。2018年7月20号又在该超市购买山楂片留作证据,并找超市负责人要求赔偿,超市表示可以换货或者退款。本人了解到商家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商家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现诉求:赔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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