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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乐超市(兴业店): 出售发霉食品

人人乐超市(兴业店): 出售发霉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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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李先生

投诉来源:宝安区消委会

投诉对象:人人乐超市(兴业店)

投诉要求:赔偿500元

投诉进度:调解中投诉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于2018年7月19日在人人乐超市购买价值25.25元的山楂片,准备吃时发现山楂片上有霉点,无法食用。2018年7月20号又在该超市购买山楂片留作证据,并找超市负责人要求赔偿,超市表示可以换货或者退款。本人了解到商家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商家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现诉求:赔偿500元。

(该公示案例,属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发布,未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许可,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田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