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对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投诉来源: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人:刘先生
投诉要求:三倍赔偿
投诉进度:和解中投诉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是中国电信手机号机主,该公司在未告知本人的情况下,从2017年5月起擅自给本人开通了“七彩铃音、短信-SP短信费、七彩铃音-彩铃通讯费”服务,每月扣取18元费用,曾与商家协商无果,现诉求:三倍赔偿。
市消委会近一周接到消费者对该公司投诉90宗,上周45宗,环比增长率100%,2018年1月1日至今总投诉1475宗。
(该公示案例,属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发布,未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