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郑小明)楼宇因年久失修管道老化出现漏水,这种情况一般由物业管理方进行维修处理。然而,位于罗湖锦绣大厦的一家公司前不久在深圳论坛发帖反映,自2005年在锦绣大厦购置两层办公物业后,一直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及专项维修资金。近期发现多处漏水,请求物管紧急维修无果,转而向罗湖区住建局申请介入促成解决。近日,罗湖区住建局和所在辖区黄贝街道办对此事已经分别给出了明确答复。
业主:排水管道漏水存安全隐患
9月9日,有市民发帖声称其在锦绣大厦的公司自有办公物业因排水管道老化,排水不畅,出现多处漏水点,面积达850多平米。期间物业进行过局部维修,但都没有根本解决。由于近期降水较多,伸缩缝部位有明水下漏,这些情况对问题不断的排水管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可能导致管道锈蚀甚至破裂。投诉者还担心“存在插座、开关漏电的安全隐患,甚至火灾”。同时,楼体质量问题也不容忽视,“检查还发现多处楼面结构出现较长的贯穿裂缝,甚至部分裂缝长约2米。”
据发帖人解释,该公司直接向罗湖区住建局申请介入的原因,是对于维修费用,与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协商无果,担忧情况日趋严重,担心申请专项维修资金程序较多,影响实效。
罗湖锦绣大厦(由网友供图)
区住建局:专项维修资金须由物管申请
9月14日,罗湖区住建局在深圳论坛公开发帖回应表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出现特别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组织实施维修。事后可按规定提交材料进行备案,经备案后到市管理机构办理维修资金划拨手续。”区住建局对涉事物业管理企业提出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应履行相关职责,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物业维修资金使用。”
此外,罗湖区住建局也表示,“对于反映的问题,我局将在法定职责之内,积极开展工作,依法履职,有效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黄贝街道办:配合依法申请维修金
就在区住建局发帖回应后的稍晚几分钟,涉事大楼所在地的黄贝街道办也发帖回应表示,“您反映的问题街道平安建设部(小区办)及新谊社区工作站已立即跟进。”
据透露,“小区办组织双方进行协调,也向双方介绍了紧急维修的规定及委托居委会代行业委会权利的具体流程,会谈形成了初步协商结果。”
协商结果显示,“街道办及社区工作站将积极指导、配合双方依法依规申请维修金。”依然需要锦绣大厦物业公司积极主动履行职责。
相关案例:
人大代表建议:降低房屋专项维修金使用门槛
2017年“深圳两会”期间,深圳特区报曾报道《降低房屋专项维修金使用门槛》,文章称,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陈洁表示,深圳老旧住宅区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目前有超过3000个楼龄20年以上的老旧住宅区,早期的建筑普遍使用瓷砖粘贴外墙,由于保养不到位等原因,容易出现瓷砖脱落伤人安全隐患。
“由于涉及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老旧住宅区整体外墙维修需要动用大笔资金,而物业费无法承担大额维修金,只能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但审批程序繁琐门槛过高制约了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陈洁认为。
陈洁建议,要加强建筑物外立面清洗翻新监督,建议住宅楼每五年粉刷一次;要修订专项维修基金的相关条例,降低申请使用门槛;要建立老旧住宅区巡查机制,发现外墙问题及时介入检测,对专项维修基金不足的老旧住宅区,应对其外墙修缮予以补贴,由业主、物业公司和政府三方共同出资,对外墙进行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