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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工作深户购重疾险,未达参保条件难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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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工作深户购重疾险,未达参保条件难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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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回应表示:深圳市建立三层次医保体系,第一层次是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层次是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第三层次是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郑小明)深圳人在外地务工,能否享受深圳的社会医疗保险福利?近日,记者发现,有市民在深圳论坛发帖称,一位在北京工作的深户居民,无法在深圳缴纳社会医疗保险,也无法参加新的重疾险的权利。针对市民的诉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回应表示,只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才具有参加深圳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资格。

 

位于福田区彩田路海天综合大厦的社保局(资料图)

 

报料:外地工作深户没参保深圳重疾险的权利

 

“作为深圳居民,在外地工作,就无法在深圳缴纳社会医疗保险,亦无法购买深圳政府的重疾病,像这样的深户居民还有很多,我们不希望仅因在外地工作,就剥夺我们享受政府福利的权利。”1010日,有市民向媒体报料称。

此外,市民还向记者表示,作为深圳户籍居民,特别希望,在明年深圳政府可以无条件放开给深圳户籍居民参加重疾险,让深户居民享受到深圳的福利。

据记者从深圳社保局了解到,按照《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已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才具有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在深圳没有医保的人员不能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此外,还要满足,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4488元。

 

回应:建议向参保地咨询是否有大病保险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1025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表示:“深圳市建立三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第一层次是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层次是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第三层次是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另外,人社局强调:“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是深圳医疗保险改革进程中的又一创新性制度,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旨在为罹患重特大疾病的本市参保人提供更精准的医疗保障,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合理合规自付的万元以上费用二次报销 70%。”

最后,人社局向市民建议:“参加本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前提是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与参保人是否本市户籍无直接关联。建议向现参保地咨询是否有类似的大病保险参加。”


[责任编辑:郑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