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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促进航运发展32项措施

深圳发布促进航运发展32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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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上午,深圳海事局在深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湾区建设、促进航运发展的32项措施,涵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公共服务、助力湾区建设发展等4大类内容。

7月25日上午,深圳海事局在深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湾区建设、促进航运发展的32项措施,涵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公共服务、助力湾区建设发展等4大类内容。

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零跑腿”

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该局公布了8项具体措施。主要是以信用管理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基础,对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备案等3个审批备案项目实行减材料、减程序,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零跑腿”;对重点建设工程、电煤运输船、安全诚信船舶等符合相关条件的27项行政审批申办事项,提供优先办理、缩短办结期限的“绿色通道”服务;对船舶所有权登记等9项船舶类证书推行同时受理、同步审查的“并联办理”服务;将“申请深圳市休闲旅游船舶驾驶员适任考试”和“申请深圳市休闲旅游船舶驾驶证”合并为一个审批事项并下放审批事权,推行考试和发证一次申请、就近可办,推出休闲旅游船舶驾驶证电子证书;对于同时存在港内拖带、沿海拖带两种作业需求的拖轮,核发沿海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时,为其加签港内航行作业配员标准,节省港内航行作业配员成本;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功能,推动“一单多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全流程无纸化申报和远程自主打印办理结果。

对来港船舶最多(登轮)查一次

该局还宣布,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升级深圳海事监管服务平台,依托“互联网+监管”,有效运行以风险评估和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精准执法、便利运输;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智能化匹配下达检查任务,更加全面有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深化执法模式改革,完善现场监管综合执法机制,全要素融合各类检查任务,对来港船舶“最多(登轮)查一次”;建立并运行深圳港籍船舶综合质量管理机制,为提升深圳港籍船舶质量提供精准服务,持续培育“诚信公司”“诚信船舶”,让更多深圳航运公司和深圳港籍船舶享受“免检”便利。

对“深中通道”实施24小时保障

在持续优化公共服务方面,该局宣布调整优化高速客船推荐航线,海上观光旅游航线,实施通航秩序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发挥船舶交管中心的智慧组织协调功能,优化交通组织措施,进一步提升航道通航效能;推进《深圳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修订,健全完善应急体制机制,不断增强深圳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制度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大鹏应急救援基地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深圳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并公布海事相关口岸收费清单,持续落实降低口岸收费措施;推行港口建设费便利化举措,实现港口建设费跨仓单开票和自动调仓;对“深中通道”实施24小时现场保障、船舶安检“两提前”“三及时”等措施。

[责任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