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对象:深圳众贤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来源: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人:廖女士
消费者要求:按退款协议进行退款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在商家处购买学历提升服务,商家承诺若本人未能录取到指定院校指定专业就退还服务费用。本人考试后未能录取到指定学校指定专业,要求商家退款,多次协商无果后,遂向福田区消委会求助。
经福田区消委会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退款协议书,约定在不收取消费者书本费200元的情况下,退还消费者3700元。随后商家却收取消费者书本费200元,仅为消费者退还3500元。福田区消委会多次要求商家按照退款协议履行,商家不予理会。诉求:按退款协议进行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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