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对象:深圳市韦奥健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诉来源: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消费者要求:退款或给出合理解决方案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多名消费者诉称,在商家处购买健身服务,缴纳费用后,商家于9月大批更换工作人员,教练罢课,公司发生法人与股东变更,10月18日,商家因与物业的费用纠纷被强制停业。消费者报警后与商家协商,要求退还剩余费用,商家拒绝。
经查,商家注册经营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路鸿隆广场港隆城购物中心5层503、504号铺,其法定代表人同时为深圳市星速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因同样原因停业)、深圳市超星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珂珂美人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大象体育管理有限公司、金时财税(深圳)有限公司的股东。诉求:退款或给出合理解决方案
市消委会近一周接到消费者对该公司的投诉78宗。
(该公示案例,属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发布,未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