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对象:深圳晶馨瑜伽有限公司
投诉来源: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消费评价指数:6.52分(总分100分)
消费者要求:退费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多名消费者诉称在商家处购买瑜伽培训服务,缴纳相关费用后,商家关门停业,消费者要求退款,无法与商家取得有效联系。诉求:退费
深圳市消委会多次致电商家负责人均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经查,商家注册经营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南城环球物流中心16楼1610室,其法定代表人同时为深圳市晶馨体育培训中心的股东。
市消委会近一周接到消费者对该公司的投诉9宗。
(该公示案例,属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发布,未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