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深圳从司法角度保护数字经济知识产权
2022-04-22 20:00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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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深圳从司法角度保护数字经济知识产权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4月22日讯(记者 翁任莹 实习生 赵薇)4月2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加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加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深圳法院2021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白皮书》《深圳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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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2021年,深圳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745件,审结24941件,其中,新收专利、计算机软件、垄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案件4266件,审结5104件;新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正当竞争案件497件,审结514件。

从司法角度保护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为全国首创。《意见》加大了对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5G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安全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规制数字经济经营主体行为,对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获取和利用、仿冒混淆行为、虚假刷量等实践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提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措施;针对“资本无序扩张和一些平台经济野蛮生长带来的问题”, 《意见》倡导平等、公平、开放原则,加强反垄断、反恶意炒作、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判;对于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中一些法律尚未明确,实践中观点不一的前沿问题,如人工智能生能物、虚拟现实等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跨境知识产权纠纷、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等, 《意见》提出探索方向。

为保障 《意见》提出一系列配套措施落地见效,深圳中院将建立契合数字经济规律和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完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应对科技前沿难题,强化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促进形成侵权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一体追究制度;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依托在线阅卷、E键确认送达、远程视频对接等方式,以数字化方式在诉前化解纠纷。

深圳中院还同步发布了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案例。其中,王某与腾讯公司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系广东首例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案例,厘清了互联网公司使用个人信息的界限;腾讯公司诉云电公司等不正当竞争案,对群控“刷流量”依法予以规制;在姜某某侵犯商业秘密罪案、王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案中,严厉打击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犯罪。

[编辑:孙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