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以下简称《绿金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21年3月1日,《绿金条例》正式实施。《绿金条例》是我国首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也是全球首部规范绿色金融的综合性法案,为深圳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在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绿色投资评估等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是深圳绿色金融法治化的一大创举。
为落实落细《绿金条例》,切实加强辖内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据悉,2021年6月,深圳人民银行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首批认定了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等11家绿色金融专营机构;2022年8月,新一轮认定平安银行绿色金融事业部、江苏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等10家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据介绍,目前,深圳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累计21家,进一步夯实了绿色金融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