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车辆锁定,行踪已掌握,执勤民警立即前往拦查。
10时50分许,民警在东和路成功拦查该车辆,经查证该车存在19次违法未处理,现场民警已依法对该车进行扣车处理。
多次违法未处理,既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不负责,更是对交通安全的漠视。深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切不要以为违法不处理就什么事没有,守法是义务,违法必担责!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送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确有必要的,可以扣留机动车。
“隐患清零”,刻不容缓!为营造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深圳交警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和卡口勤务的力量,深入开展重点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严厉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在此,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要定期查询车辆违法情况和驾驶证状态,如果发现异常,务必及时处理!那么,如何处理交通违法最方便、最省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