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来源: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对象:深圳国大互联网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人:邱先生
消费者要求:退款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于2021年12月29日在该商家处花费1.1万元报名参加提升学历课程,缴费成功后发现商家开具的发票为教育辅助服务费。我了解到自考大专不需要学费,且该商家提供的课程均为录播网课。我要求退费,遭到商家拒绝。
深圳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联系消费者及商家核实情况。商家在我会介入调解后,为恶意逃避退款义务,提出此不合理的方案:扣除20%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后,退还消费者一千余元。此后,我会又多次沟通,商家均坚持该不合理方案,且态度恶劣,甚至辱骂我会工作人员,直接拒绝接受我会调解,扬言不予退款。经查,商家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稼先路2000号有所为大厦701。
在此,深圳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此商家消费。消费前可通过“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深圳信用网、“i深圳”APP、百度“爱企查”等平台查询经营者的消费评价指数。
(该公示案例,属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发布,未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