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来源: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人:温女士
投诉对象:深圳飞纵健身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消费者要求:退款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于2023年7月24日与该商家签订退款协议,约定将于申请退款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相应款项退款至本人账户。到期后商家迟迟不退款。本人多次催促均无果。
调查、调解情况:
福田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消费者及商家核实情况。经核实,消费者反映商家拖延情况属实,随后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商家,商家回复尽快处理但仍拖延数月不退款,后工作人员向商家发送调解函,现场约谈该商家,商家接受函件后未主动联系也未到现场处理。随后区消委会发送拟披露函后,该商家仍拒绝配合调解工作。经查,该商家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园社区农林路69号印力中心9层T1-09-01C/01D/01E。
后续措施:
针对该商家拒不履行退款承诺的行为,市消委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官网以及深圳新闻网、i深圳APP、都市频道、FM105.7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
市消委会将持续关注消费者投诉问题的解决,并视情况按照国家赋予的法定职责,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行政部门移交投诉、信用推送、支持消费者起诉等手段,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