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2019年8月1日讯 7月31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聂元松解读《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及介绍相关情况。
据介绍,新的《办法》共6章32条,围绕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对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申请与审批、服务与管理、法律责任等做出具体规定。
与原来的规定相比,新《办法》明确了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即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通过申请人申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和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的方式确定。特殊人员可单独提出申请。授权民政部门制定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的具体办法,并对特殊群体给予优待。明确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与财产的范围和计算方式,规定了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履行认定和劳动义务履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