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来源: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人:尹先生
投诉对象:深圳市憨宝宠物贸易有限公司
消费者要求:终止协议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于2023年9月21日在该商家处签订宠物领养协议,期限为2年,自2023年10月2日至2025年9月2日止,约定本人通过按月分期消费的方式,在商家处免费领养宠物;并授权支付宝每月自动扣费800元,充值至商家旗下壹家宠物小程序,用于购买商品或服务。2024年4月份开始,本人在壹家宠物小程序下单后,商家迟迟不发货,多次催促无果,后向商家提出终止协议要求,商家始终拖延不处理。
调查、调解情况: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收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联系消费者及商家核实情况。沟通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支付3000元买断宠物,解除协议;小程序里2408.4元的充值金额用于购买宠物用品,商家承诺下单后3天内发货完成。消费者于6月13日向商家支付3000元解除协议,但下单的商品,商家迟迟未发货。工作人员多次催促,商家再三承诺会在一周内发货。后消费者向我会反映还有价值约2000元的货品未收到。工作人员多次致电商家无人接听。7月16日,我会向商家寄送约谈函,商家签收函件后无任何回应。经查,该商家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东门社区人民北路1006号越港商业中心2059。
后续措施:
针对该商家拒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市消委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官网以及深圳新闻网、i深圳APP、都市频道、FM105.7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
市消委会将持续关注消费者投诉问题的解决,并视情况按照国家赋予的法定职责,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行政部门移交投诉、信用推送、支持消费者起诉等手段,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